石碏谏宠州吁
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“石碏谏宠州吁”译文及注释
译文
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,叫庄姜,容貌很漂亮,却没有儿子。卫国人做了一首名为《硕人》的诗就是描写她的美貌的。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妻子,叫厉妫,生了儿子孝伯,早死。跟她陪嫁来的妹妹戴妫,生了桓公,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。
公子州吁,是庄公爱妾生的儿子,卫庄公十分宠爱他,又喜欢军事,但庄公不禁止,庄姜很厌恶他。
石碏规劝庄公道:“我听说一个人爱自己的儿子,一定要以正确的礼法来教导约束他,这样才能使他不走上邪路。骄傲、奢侈、淫荡、逸乐,就是走向邪路的开端。这四个方面的产生,都是宠爱和赏赐太过的缘故。如果要立州吁做太子,就应该定下来;要是还没有,这样就会引导他造成祸害。受宠爱而不骄傲,骄傲了而能受压制,受了压制而不怨恨,有怨恨而不为非作歹的人,是很少有的呀。再说卑贱的妨害高贵的,年少的欺负年长的,疏远的离间亲近的,新的挑拨旧的,地位低的压着地位高的,淫乱的破坏有礼义的,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逆理的事。君主行事公正适宜,臣子服从命令,父亲慈爱儿子,儿子孝顺父亲,哥哥爱护弟弟,弟弟敬重哥哥,这是人们常说的六种顺礼的事。不做顺应礼义的事去做违背礼的事,就会招致祸害。做君主的应尽力除掉祸害,现在却反而招致祸害的到来,这恐怕是不可以的吧!”庄公不听。
石碏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,石碏禁止他,但是州吁不允,从而放弃。到了桓公即位,石碏于是告老还乡。
注释
卫:国名,姬姓,在今河南淇县一带。齐:国名,姜姓,在今山东北部、中部地区。东宫:太子的居所。
硕人:典出《诗经 · 卫风》中的一篇,乃歌颂庄姜美丽的诗篇。庄姜:卫庄公的夫人,“庄”是她丈夫的谥号,“姜”则是她娘家的姓,故称庄姜。
陈:国名,妫姓在今河南东部及安徽西部。
厉妫(guī):“厉”和下文“戴妫”的“戴”均为谥号,“妫”是娘家的姓。
蚤:通”早“。
娣:妹。古时诸侯娶妻,妹可随姊同嫁。
桓公:名完,在位十六年,后为州吁所杀。
嬖(bì)人:出身低贱而受宠的人,这里指卫庄公的宠妾。
石碏(què):卫国大夫。
义方:为人行事的规范。
佚(yì):这里指逸乐。
阶:阶梯,这里用作动词,指一步步引向。
眕(zhěn):自安自重,忍耐而不轻举妄动。
鲜(xiǎn):少见。
陵:欺侮。
去:抛弃。
速:招致。
是:通“事”
无乃:恐怕。
立:继承。
老:告老致仕。
“石碏谏宠州吁”鉴赏
赏析
如何爱子,对一个国君来说,决不单单是他个人的问题,这将关系到国家的安危、社会的治乱。正因为这样,所以石碏才进谏卫庄公。但石碏进谏,并没有像许多进谏者那样,举述以往有关的历史经验教训;而是开门见山,一上来就切入谏旨,提出“爱子”应“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的观点。接着,便有的放矢地指出“骄、奢、淫、佚”是使“爱子”走上邪路的来由;而这四种恶习的养成,则是为人君者过分溺爱所致。然后,话题轻轻一转,就落到州吁身上。须知,州吁作为庶子而“好兵”,这往往是作乱的前兆。所以石碏一针见血却又语重心长地指出:“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”之后,又连用四个顶针(也叫“顶真”或“联珠”)句,断定州吁决不会心甘情愿地屈居人下。再接下来,又根据传统的伦理关系和社会规范,总括出“六逆”和“六顺”,提醒庄公:“去顺效逆”只能加速祸患的发生,作为人君必须防患未然,全力消除祸患的根由。这样,就把“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这一爱子观的现实性、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突出出来。然而,被糊涂蒙了心的卫庄公却根本听不进去。
石碏的谏言有三层意思,环环相扣,入情入理,深入地分析了由“宠”导致灭亡的必然性。其一,“骄、奢、淫、佚,所自邪也”, “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”,说明骄奢淫逸来源于娇纵溺爱;其二、受宠爱就会变得骄横,骄横就不会安于自己地位低下,地位低下就会有怨恨之心,心生怨恨就不会安分守已;其三,从此以后,地位低贱的就会欺压地位尊贵的,年纪小的就会想办法凌辱年纪大的,关系疏远的就会找机会离间关系亲近的,新的离间旧的,小的欺凌大的,淫乱的就会破坏有道德的。如此这般,祸事就注定要来了!
劝主谏君,须在紧紧把握谏旨韵前提下,动之以情,晓之以理。而理,则须说透,说到位。做到了这点,被劝谏者却听不进去,那只能证明被劝者太顽固不化,《石碏谏宠州吁》正具有这样的特点。可以肯定地说,“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的爱子方法,历来被认为有借鉴意义和实践意义。
创作背景
这篇文章记述了鲁隐公三年(前720年),石碏劝谏卫庄公爱子应“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”的事。州吁是卫庄公的一个宠妾所生,卫庄公爱屋及乌,对他也格外宠爱,即使对他喜好军事这种十分犯忌的事,也不加禁止。卫国大夫石碏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,于是向卫庄公进谏,劝庄公爱子应该用道义,不要让他走上邪路。但庄公听不进去,结果鲁隐公四年(前719年)即第二年,就发生了州吁弑桓公而自立的事件。多亏石碏用计,大义灭亲,借陈国国君之手把弑君乱国的州吁和自己的儿子——助纣为虐的石厚抓住,并派人把他们杀死。
左丘明简介
先秦·左丘明的简介

丘明(姓姜,氏丘,名明),华夏人,生于前502年,死于前422年,享年80岁。丘穆公吕印的后代。本名丘明,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,故在姓前添“左”字,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,世称“左丘明”,后为鲁国太史 。左氏世为鲁国太史,至丘明则约与孔子(前551-479)同时,而年辈稍晚。他是当时著名史家、学者与思想家,著有《春秋左氏传》、《国语》等。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《春秋左氏传》与《国语》二书。左氏家族世为太史,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“如周,观书于周史”,故熟悉诸国史事,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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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,曰庄姜。美而无子,卫人所为赋《硕人》也。又娶于陈,曰厉妫。生孝伯,蚤死。其娣戴妫生桓公,庄姜以为己子。
公子州吁,嬖人之子也。有宠而好兵,公弗禁,庄姜恶之。
石碏谏曰:“臣闻爱子,教之以义方,弗纳于邪。骄奢淫佚,所自邪也。四者之来,宠禄过也。将立州吁,乃定之矣;若犹未也,阶之为祸。夫宠而不骄,骄而能降,降而不憾,憾而能眕者,鲜矣。且夫贱妨贵,少陵长,远间亲,新间旧,小加大,淫破义,所谓六逆也。君义,臣行,父慈,子孝,兄爱,弟敬,所谓六顺也。去顺效逆,所以速祸也。君人者,将祸是[通“事”]务去,而速之,无乃不可乎?”弗听。
其子厚与州吁游,禁之,不可。桓公立,乃老。
送天台陈庭学序
西南山水,惟川蜀最奇。然去中州万里,陆有剑阁栈道之险,水有瞿塘、滟滪之虞。跨马行,则篁竹间山高者,累旬日不见其巅际。临上而俯视,绝壑万仞,杳莫测其所穷,肝胆为之悼栗。水行,则江石悍利,波恶涡诡,舟一失势尺寸,辄糜碎土沉,下饱鱼鳖。其难至如此。故非仕有力者,不可以游;非材有文者,纵游无所得;非壮强者,多老死于其地。嗜奇之士恨焉。
天台陈君庭学,能为诗,由中书左司掾,屡从大将北征,有劳,擢四川都指挥司照磨,由水道至成都。成都,川蜀之要地,扬子云、司马相如、诸葛武侯之所居,英雄俊杰战攻驻守之迹,诗人文士游眺饮射赋咏歌呼之所,庭学无不历览。既览必发为诗,以纪其景物时世之变,于是其诗益工。越三年,以例自免归,会予于京师;其气愈充,其语愈壮,其志意愈高;盖得于山水之助者侈矣。
予甚自愧,方予少时,尝有志于出游天下,顾以学未成而不暇。及年壮方可出,而四方兵起,无所投足。逮今圣主兴而宇内定,极海之际,合为一家,而予齿益加耄矣。欲如庭学之游,尚可得乎?
然吾闻古之贤士,若颜回、原宪,皆坐守陋室,蓬蒿没户,而志意常充然,有若囊括于天地者。此其故何也?得无有出于山水之外者乎?庭学其试归而求焉?苟有所得,则以告予,予将不一愧而已也!
郑子家告赵宣子
晋侯合诸侯于扈,平宋也。
于是晋侯不见郑伯,以为贰于楚也。郑子家使执讯而与之书,以告赵宣子曰:“寡君即位三年,召蔡侯而与之事君。九月,蔡侯入于敝邑以行,敝邑以侯宣多之难,寡君是以不得与蔡侯偕,十一月,克减侯宣多而随蔡侯以朝于执事。十二年六月,归生佐寡君之嫡夷,以请陈侯于楚而朝诸君。十四年七月寡君又朝,以蒇陈事。十五年五月,陈侯自敝邑往朝于君。往年正月,烛之武往朝夷也。八月,寡君又往朝。以陈蔡之密迩于楚,而不敢贰焉,则敝邑之故也。虽敝邑之事君,何以不免?在位之中,一朝于襄,而再见于君,夷与孤之二三臣,相及于绛。虽我小国,则蔑以过之矣。今大国曰:‘尔未逞吾志。’敝邑有亡,无以加焉。古人有言曰:‘畏首畏尾,身其余几?’又曰:‘鹿死不择音。’小国之事大国也,德,则其人也;不德,则其鹿也。铤而走险,急何能择?命之罔极,亦知亡矣。将悉敝赋以待于鯈,唯执事命之。文公二年,朝于齐;四年,为齐侵蔡,亦获成于楚。居大国之间而从于强令,岂有罪也?大国若弗图,无所逃命。”
晋巩朔行成于郑,赵穿、公婿池为质焉。
展喜犒师
齐孝公伐我北鄙,公使展喜犒师。使受命于展禽。
齐侯未入竟,展喜从之。曰:“寡君闻君亲举玉趾,将辱于敝邑,使下臣犒执事。”齐侯曰:“鲁人恐乎?”对曰:“小人恐矣,君子则否。”齐侯曰:“室如县罄,野无青草,何恃而不恐?”对曰:“恃先王之命。昔周公、大公,股肱周室,夹辅成王,成王劳之而赐之盟。曰:‘世世子孙,无相害也。’载在盟府,太师职之。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,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,昭旧职也。及君即位,诸侯之望曰:‘其率桓之功。’我敝邑用不敢保聚。曰:‘岂其嗣世九年,而弃命废职,其若先君何!君必不然。’恃此以不恐。”齐侯乃还。
臧僖伯谏观鱼
春,公将如棠观鱼者。臧僖伯谏曰:“凡物不足以讲大事,其材不足以备器用,则君不举焉。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。故讲事以度轨量,谓之‘轨’;取材以章物采,谓之‘物’。不轨不物,谓之乱政。乱政亟行,所以败也。故春蒐、夏苗、秋狝、冬狩,皆于农隙以讲事也。三年而治兵,入而振旅,归而饮至,以数军实。昭文章,明贵贱,辨等列,顺少长,习威仪也。鸟兽之肉不登于俎,皮革、齿牙、骨角、毛羽不登于器,则君不射,古之制也。若夫山林川泽之实,器用之资,皂隶之事,官司之守,非君所及也。”
公曰:“吾将略地焉。”遂往,陈鱼而观之。僖伯称疾不从。
书曰:“公矢鱼与棠。”非礼也,且言远地也。
郑庄公戒饬守臣
秋七月,公会齐侯、郑伯伐许。庚辰,傅于许。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,子都自下射之,颠。瑕叔盈又以蝥弧登,周麾而呼曰:“君登矣!”郑师毕登。壬午,遂入许。许庄公奔卫。齐侯以许让公。公曰:“君谓许不共,故从君讨之。许既伏其罪矣。虽君有命,寡人弗敢与闻。”乃与郑人。
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,曰:“天祸许国,鬼神实不逞于许君,而假手于我寡人,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,其敢以许自为功乎?寡人有弟,不能和协,而使糊其口于四方,其况能久有许乎?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,吾将使获也佐吾子。若寡人得没于地,天其以礼悔祸于许,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,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,如旧昏媾,其能降以相从也。无滋他族实逼处此,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。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,而况能禋祀许乎?寡人之使吾子处此,不惟许国之为,亦聊以固吾圉也。”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,曰:“凡而器用财贿,无置于许。我死,乃亟去之!吾先君新邑于此,王室而既卑矣,周之子孙日失其序。夫许,大岳之胤也。天而既厌周德矣,吾其能与许争乎?”
君子谓郑庄公“于是乎有礼。礼,经国家,定社稷,序民人,利后嗣者也。许,无刑而伐之,服而舍之,度德而处之,量力而行之,相时而动,无累后人,可谓知礼矣。”(序民人 一作:序人民)
宋人及楚人平
外平不书,此何以书?大其平乎己也。何大其平乎己?庄王围宋,军有七日之粮尔!尽此不胜,将去而归尔。于是使司马子反乘堙而窥宋城。宋华元亦乘堙而出见之。司马子反曰:“子之国何如?”华元曰:“惫矣!”曰:“何如?”曰:“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嘻!甚矣,惫!虽然,吾闻之也,围者柑马而秣之,使肥者应客。是何子之情也?”华元曰:“吾闻之: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,小人见人之厄则幸之。吾见子之君子也,是以告情于子也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诺,勉之矣!吾军亦有七日之粮尔!尽此不胜,将去而归尔。”揖而去之。
反于庄王。庄王曰:“何如?”司马子反曰:“惫矣!”曰:“何如?”曰:“易子而食之,析骸而炊之。”庄王曰:“嘻!甚矣,惫!虽然,吾今取此,然后而归尔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不可。臣已告之矣,军有七日之粮尔。”庄王怒曰:“吾使子往视之,子曷为告之?”司马子反曰:“以区区之宋,犹有不欺人之臣,可以楚而无乎?是以告之也。”庄王曰:“诺,舍而止。虽然,吾犹取此,然后归尔。”司马子反曰:“然则君请处于此,臣请归尔。”庄王曰:“子去我而归,吾孰与处于此?吾亦从子而归尔。”引师而去之。故君子大其平乎己也。此皆大 夫也。其称“人”何?贬。曷为贬?平者在下也。
周郑交质
郑武公、庄公为平王卿士。王贰于虢,郑伯怨王。王曰:“无之。”故周郑交质。王子狐为质于郑,郑公子忽为质于周。
王崩,周人将畀虢公政。四月,郑祭足帅师取温之麦。秋,又取成周之禾。周郑交恶。
君子曰:“信不由中,质无益也。明恕而行,要之以礼,虽无有质,谁能间之?苟有明信,涧溪沼沚之毛,苹蘩蕴藻之菜,筐筥錡釜之器,潢污行潦之水,可荐於鬼神,可羞於王公,而况君子结二国之信,行之以礼,又焉用质?《风》有《采蘩》、《采苹》,《雅》有《行苇》、《泂酌》,昭忠信也。”
宫之奇谏假道
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。
宫之奇谏曰:“虢,虞之表也。虢亡,虞必从之。晋不可启,寇不可翫。一之谓甚,其可再乎?谚所谓‘辅车相依,唇亡齿寒’者,其虞、虢之谓也。”
公曰:“晋,吾宗也,岂害我哉?”
对曰:“大伯、虞仲,大王之昭也 。大伯不从,是以不嗣。虢仲、虢叔,王季之穆也,为文王卿士,勋在王室,藏于盟府。将虢是灭,何爱于虞!且虞能亲于桓、庄乎?其爱之也,桓、庄之族何罪?而以为戮,不唯逼乎?亲以宠逼,犹尚害之,况以国乎?”
公曰:“吾享祀丰洁,神必据我。”
对曰:“臣闻之,鬼神非人实亲,惟德是依。故《周书》曰:‘皇天无亲,惟德是辅。’又曰:‘黍稷非馨,明德惟馨。’又曰:‘民不易物,惟德繄物。’如是,则非德,民不和,神不享矣。神所冯依,将在德矣。若晋取虞,而明德以荐馨香,神其吐之乎?”
弗听,许晋使。
宫之奇以其族行,曰:“虞不腊矣。在此行也,晋不更举矣。”
八月甲午,晋侯围上阳,问于卜偃曰:“吾其济乎?”
对曰:“克之。”
公曰:“何时?”
对曰:“童谣曰:‘丙之晨,龙尾伏辰,均服振振,取虢之旂。鹑之贲贲,天策炖炖,火中成军,虢公其奔。’其九月、十月之交乎!丙子旦,日在尾,月在策,鹑火中,必是时也。”
冬,十二月丙子朔,晋灭虢,虢公丑奔京师。师还,馆于虞,遂袭虞,灭之,执虞公.及其大夫井伯,从媵秦穆姬。而修虞祀,且归其职贡于王,故书曰:“晋人执虞公。”罪虞公,言易也。